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AP1000核电机组(海阳3、4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焊接管件-2次招标公告
山东
-烟台市
(招标编号: CHDTDZ017/17-CL-029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 AP1000核电机组(海阳3、4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焊接管件2次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海阳核电厂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辖海阳市留格庄镇原冷家庄和董家庄,濒临黄海,厂址距海阳市22公里,距烟台市93公里,距青岛市107公里
2.2 项目规模: 山东海阳核电厂,规划容量共六台百万千瓦级机组,一期工程建设两台,第一台机组的首罐混凝土浇灌日期(FCD) 为2009年9月24日。第一台和第二台机组施工的间隔不超过8个月。山东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核岛采用美国西屋公司AP1000技术, 常规岛采用由哈尔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日本三菱重工株式会社联合体供货的半速(1500 r/min)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1250MW核电机组,堆型与机型与一期保持一致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17/17-CL-02901 | 焊接管件 | 焊接管件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焊接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2份类似设备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设备规格数量、双方盖章页),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应答资格。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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