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安全保卫部集中采购安防监控设备安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安全保卫部集中采购安防监控设备安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就 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安全保卫部集中采购安防监控设备安装服务项目 ( 招标编号: NM240104/01 ,招标 代理机构编号: 0747-2460SCCNM07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安全保卫部集中采购安防监控设备安装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 3家监控和报警联网设备安装供应商。
2.3招标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监控和报警联网设备安装供应商选聘,监控设备安装包含 4路、8路、16路、32路监控设备安装;报警联网设备安装包含营业网点、自助银行、大堂式自助设备、办公楼、金库等重点部位远程监控联网报警设备安装。
2.4项目预算金额
两年预算金额共计人民币玖佰零壹万叁仟柒佰元整( ¥9013700元)(含税)。项目实际发生金额以网点实际建设数量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两年
2.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原则上确定3个中标人。
投标人按照东、中、西部对施工任务进行分配,三个区域各入选一家, 3家中标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服务区域,得分高者具有优先选择权。
其中:东部包含满洲里、呼伦贝尔、兴安、通辽、赤峰,中部包含锡林郭勒、乌兰察布、准格尔、呼和浩特,西部包含鄂尔多斯、包头、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注: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审计意见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①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③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
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自拟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3.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 ①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②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
3.5投标人需具备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服务能力一级资质(省级及以上安全防范协会颁发)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一级证书(省级及以上安全防范协会颁发);
3.6投标人派驻项目经理需具有在本企业注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7投标人需具有近一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1项类似项目实施案例;
注: ①类似实施案例是指:安防监控设备安装业绩;
②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关键页,关键页是指体现签订日期、实施内容、签字盖章页。
③时间认定: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3.8投标人须承诺派驻至少1名常驻人员,以提供7*24的技术支持;(提供承诺书)
3.9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
3.10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承诺书)
注: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12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关系之一时被认为存在关联关系:(提供承诺书)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 2)一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另一方股份达到25%以上;
( 3)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高管人员。
3.13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书)
3.14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书)
3.15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禁用或退出期内;(提供承诺书)
3.16投标人须承诺如果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承诺书)
( 1)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出现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出现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17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
3.1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行领导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及可能影响廉洁的其他亲密关系;(提供承诺书)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3.20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平台线上操作指南
4.1投标人登录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平台”),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注册成功,并于“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处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CA电子印章办理、购买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投标客户端操作(编制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等相关投标操作。
4.2投标人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18-1908。
4.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电子印章,并使用CA电子印章进行加密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操作。
4.4投标相关软件在账号登录界面“常用软件”处下载(包含谷歌浏览器、CA电子印章驱动程序、PAGEOFFICE插件、投标客户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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