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潜在供应商资质和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设计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的资格要求,不能仅具有其中部分资格: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全部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的处罚期间内。 4.与江东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5.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与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参与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自2021年1月1日至参与截止日,须具有2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合同或能证明进行过餐厅厨房设计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同餐厅厨房只计算一次。) 9.厨房设计相关人员需具有资质、职称证书,并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