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响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段或者未划分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5.响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响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专用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通过或拥有的资质证书包括:CMMI3级证书。 2.供应商应拥有自主研发的软件应用开发平台(需提供专利或软著或成果应用证明等材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有2套以上信息系统集成业绩,至少1套系统合同总价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并有成功运行案例,且运行中未发生因供应商责任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同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或用户验收报告等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