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应答人需要具备至少3名在职拟投入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3.应答人需要具备至少2名在职拟投入本项目拥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4.应答人需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一项已完成的固废处置或焚烧项目环保咨询业绩。 5.应答人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且在守信名单中,并无信用扣分记录,以网站截图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10.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1.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2.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