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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不能参加评标
来源:
电力能源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4-11-23
在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选定至关重要,需确保其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四类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由于存在直接利益关系,为避免影响评标的公正性,与投标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均不得参与评标。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此类人员因工作性质可能对招投标活动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或制约力,为保证公平竞争和公正评标,他们应当回避评标委员会的工作。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凡与投标人在经济上有密切联系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关联,且这种关系可能导致对投标公正评审产生影响的人员,也不得参与评标。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对于曾经因为在招标、评标等招标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人员,基于其信誉记录和公正性的考量,也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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