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说明
本部分详述了招标文件的构成、内容及其修改对投标方的约束力。招标文件是用于详细阐述所需设备、服务要求、招标流程以及合同条款的重要文件,其组成部分包括:
- 招标邀请
- 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技术规范
- 投标方须知
-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
- 政府采购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均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对所有投标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的编写与递交要求
投标方应全面阅读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提供投标文件,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以满足招标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文件需包含以下部分:
- 投标函
- 投标报价一览表(具体信息略)
- 投标设备报告
-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和签署文件时无需提供)
- 资格预审阶段提供的所有资料
投标方必须对“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技术规范”中列出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某一项或几项内容单独投标,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视为废标。
此外,投标方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关于签署及规定方面:
- 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章。
- 除修正明显错误外,投标文件内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的情况。
- 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
-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且最具竞争力的价格,开标后不得更改。
关于密封和标记的规定:
- 投标方应准备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并放入专用密封袋中密封。如正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 封口处应贴纸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明启封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送交。
关于截止日期和时限:
-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逾期不予受理。
-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日起有效期为45天。
关于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金额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3%。
- 投标方应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和缴纳时间依据当地政府采购办相关规定执行。
- 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根据不同供应商类别有所不同,本市供应商可采用现金或转账支票,外地供应商则需通过汇票提交。
- 若投标方撤销投标或中标后未按时签订经济合同,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缴;若在开标前撤销投标,需支付投标总金额0.2%的补偿费。
-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被视为无效。
- 中标与否,投标保证金将在相应条件满足后无息退还,其中,未中标方保证金在供需双方签订经济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方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交货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三部分 开标和评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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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
-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将根据招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大会。
- 投标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大会,并签名报到,否则视为弃权;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允许3人参会使会议。
- 开标大会上,首先宣布相关人员名单,然后宣布评标方法、定标原则、注意事项以及监督电话。
- 开标过程中,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人拆封唱标,公布正本“投标报价一览表”及其他招标方认为适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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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
- 根据招标采购设备特点,招标方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专家、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代表和采购实体代表等五人,负责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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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原则和方法:
-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方。
- 公证人员核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
- 在评标时,委员会将依据投标商品的价格、技术性能、交货期、付款条件、售后服务、资信及履约能力以及其他优惠条件等因素进行评议,在其他条件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以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此外,评标是招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保证公正性和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