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乌江渡发电厂辅助设备维护外委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
(招标编号: CHDTDZ137/17-QT-227 )
一、 招标条件
(生产服务类班车)乌江渡发电厂辅助设备维护外委服务招标项目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乌江渡发电厂,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乌江镇乌江渡发电厂
2.2 项目规模: 128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签订合同后三年内有效,合同一年一签。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乌江渡发电厂辅助设备维护外委服务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处于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从事企业委托运营或检修服务工作三年及以上,且取得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书”或者“施工劳务资质证书”或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不少于三年。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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