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光伏一、二期项目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内蒙古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ZB-094 )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光伏一、二期项目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光伏分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
2.2 项目规模: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光伏一期工程100万千瓦光伏+1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建设#1、#2升压站,#2升压站接入一期工程60万千瓦光伏+1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1升压站接入一期工程40万千瓦光伏,拟规划 2台240MVA主变;二期工程100万千瓦光伏,建设#3升压站,扩建#1升压站,#3升压站接入二期60万千瓦光伏,拟规划 3台240MVA主变,扩建#1升压站接入二期工程40万千瓦光伏,拟规划 2台240MVA主变。
220kV汇集线路配置:#1升压站一期工程40万千瓦光伏汇集至#2升压站,线路长度约10.2公里。#1升压站中二期工程40万千瓦汇集至#3升压站,线路长度约1.3公里。#3升压站汇集100万千瓦光伏至#2升压站,线路长度约10.2公里;同路径线路拟采用同塔双回。具体实施型式以最终设计为准。
500kV送出线路由#2升压站到阿拉善左旗西北方向500kV定远营变电站,输送电压500kV,容量按200万千瓦设计。线路全长约46.7公里,全线除涉及净空限制区域通道狭窄处长约11公里按同塔双回设计,其余按单回设计。
500kV线路建设由投标人负责办理进站手续,将线路及光纤引接至定远营变电站指定间隔架构。
定远营站内间隔改造不包含在本次施工范围内。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4个月,计划2024年5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9月05日前具备送电条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一、二期项目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500kV等级及以上输电线路的施工(或EPC、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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