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科工储能预制舱集成技术研究项目储能预制舱集成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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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017/17-SB-185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 储能预制舱集成技术研究项目储能预制舱集成系统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 。
2.2 项目规模: / /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4 年 1 2 月 3 1 日前 。
2.4 招标范围 : 用于储能预制舱安装的设备、工装、工具及测试系统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储能预制舱集成系统 (CHDTDZ017/17-SB-18501): 储能预制舱集成系统。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储能预制舱集成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及以上量产储能预制舱产线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 :合同封面、合同签署页、合同范围页或清 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说明: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卖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变更名称的除外),否则视为无效。
8.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 (2021 年 1 月1 日-2023 年 12 月31日)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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