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光伏一、二期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内蒙古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194 )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光伏一、二期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建设监理 项目已 上级 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光伏分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
2.2 项目规模:内蒙古华电阿拉善腾格里100万千瓦光伏项目:100万千瓦光伏+1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建设#1、#2升压站,#2升压站接入一期工程60万千瓦光伏+1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1升压站接入一期工程40万千瓦光伏,拟规划 2台240MVA主变;内蒙古华电腾格里100万千瓦光伏二期项目:100万千瓦光伏,建设#3升压站,扩建#1升压站,#3升压站接入二期60万千瓦光伏,拟规划 3台240MVA主变,扩建#1升压站接入二期工程40万千瓦光伏,拟规划 2台240MVA主变。
220kV汇集线路配置:#1升压站一期工程40万千瓦光伏汇集至#2升压站,线路长度约10.2公里。#1升压站中二期工程40万千瓦汇集至#3升压站,线路长度约1.3公里。#3升压站汇集100万千瓦光伏至#2升压站,线路长度约10.2公里;同路径线路拟采用同塔双回。具体实施型式以最终设计为准。
500kV送出线路由#2升压站到阿拉善左旗西北方向500kV定远营变电站,输送电压500kV,容量按200万千瓦设计。线路全长约46.7公里,全线除涉及净空限制区域通道狭窄处长约11公里按同塔双回设计,单侧挂线,另侧预留,其余按单回设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4年5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监理方在本合同下的监理工期应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即合同签订生效起至项目竣工后尾工、竣工结算相关配合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送出线路工程建设监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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