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福瑞(厦门)能源有限公司2024-2026年后勤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
-厦门市
(招标编号: CHDTDZ057/16-QT-182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 (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厦门)能源有限公司2024-2026年后勤管理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厦门)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 .
2.2 项目规模: 物业管理面积约13万m2:为200人提供食堂服务:对现有20辆车提供驾驶服务以及车辆安全、车辆质量、车辆违章、车辆基础台账等车辆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房产代管服务项目包括房屋62套,面积共4290.65m2;店面 30间,面积共 1883.1m2;厂房及场地共7块,面积共53200.12m2。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物业管理服务、食堂服务、保安服务和交通服务为2024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房产代管服务为2025年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具体进场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6年后勤管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后勤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服务、食堂服务、交通服务等其中之一)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项目承接范围、承接内容、服务期限、合同价格、签字盖章页等,不含作为分包单位开展的服务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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