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燃料区域电气附属设备整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
-龙岩市
(招标编号: CHDTDZ057/16-CL-015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 燃料区域电气附属设备整改设备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漳平)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漳平市菁城街道江滨路808号。
2.2项目规模:2×300MW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需具备供货条件,计划供货期为2024年9月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华电(漳平)能源有限公司燃料区域电气附属设备整改设备采购七个区域设备分别是C-2\4\5\6\7\8\9AB栈桥的照明线路及灯具;输煤系统电缆桥架、接地线、电缆套管;螺旋卸煤机电源滑线;燃料区域检修箱;新型双投自动转换开关;CD煤场、露天储煤场现场照明线路及LED灯具;排污泵电机及控制箱等及其配件。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57/16-CL-01501 | 燃料区域电气附属设备整改设备采购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料区域电气附属设备整改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电气设备供货或改造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内容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等主要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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