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创优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新疆
-喀什地区
(招标编号: CHDTDZ012/23-QT-011 )
一、 招标条件
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全过程质量控制创优咨询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118号
2.2 项目规模: 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 服务期自2024年08月30日(暂定)起至合同约定全部咨询服务成果完成之日结束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完成工程创优质量管理及技术文件要求指导、工程创优实体质量检查指导、工程项目创优文件(档案)质量指导、安全标准化咨询、项目科技进步成果专项咨询/工法专项咨询/QC 成果专项咨询;进行工程创优质量控制指导,达到高质量等级质量评价标准及集团工程精品工程创建要求,进行本项目工程质量评价,并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进行地基结构专项评价、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绿色建造专项评价,并分别出具专项评价报告;进行反映本工程质量、档案、综合等各专业工程、各阶段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等全过程质量特色的 DVD 汇报片咨询,制作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申报 DVD 汇报片及画册。进行行优、国优模拟检查,提出提升建议,协助完成资料申报及迎检;确保本工程创优程服务工作的内容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和技术指标要求,服务使本工程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高等级质量评价,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质量目标。
标段编 号 | 标段名 称 | 招标范 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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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12/23-QT-01101 | 全过程质量控制创优咨询服 务 |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创优质量管理及技术文件要求指导、工程创优实体质量检查指导、工程项目创优文件 ( 档案 ) 质量指导、安全标准化咨询、项目科技进步成果专项咨询 / 工法专项咨询 /QC 成果专项咨询;进行工程创优质量控制指导,达到高质量等级质量评价标准及集团工程精品工程创建要求,进行本项目工程质量评价,并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进行地基结构专项评价、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绿色建造专项评价,并分别出具专项评价报告等,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 20 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过程质量控制创优咨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2 项火力发电项目全过程质量提升或工程质量评价等创优咨询服务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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