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朔州热电分公司输煤系统甲乙侧#4-#6皮带清洁生产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山西
-朔州市
(招标编号: CHDTDZ028/20-QT-03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朔州热电分公司输煤系统甲乙侧#4-#6皮带清洁生产综合治理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朔州热电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有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西省朔州市经济开发区友谊东街东首
2.2 项目规模:输煤系统甲乙侧#4-#6皮带、#2转运站缓冲滚筒及#3皮带清洁生产综合治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输煤系统甲乙侧 #4-#6 皮带清洁生产综合治理项目 (CHDTDZ028/20-QT-03101): 皮带粉尘综合治理改造工程,包含落煤管的修补,抑尘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施工、试运行、交付竣工及工程后期现场恢复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煤系统甲乙侧#4-#6皮带清洁生产综合治理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输煤系统空气动力抑尘设备或采用空气动力学原理的无动力抑尘设备的供货或改造施工业绩2项,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盖章版合同复印件,合同主要内容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合同证明)。
8.应答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机电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上述证件在有效期内。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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