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全过程档案管理及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金昌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42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全过程档案管理及咨询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甘肃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2.2 项目规模: 2×10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合同生效至工程创优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实际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服务期限暂按45个月计算。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全过程档案管理及咨询服务 (CHDTDZ046/16-QT-42101): 按照招标人“确保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建设目标,开展全过程档案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 前期文件、管理性文件、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设备文件,以及施工阶段、试生产及生产准备、竣工验收等阶段文件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工程实物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工程照片、光盘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文件持接,负责项目挡案管理和工程创优迎检,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培养专业档案管理人员,指导招标人完成档案室建设,配合质量监督检查及整改闭环工作。(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过程档案管理及咨询服务】
1.通用资格条件
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1.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专用资格条件:
2.1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档案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项电力项目工程档案咨询或档案整理服务完工业绩,其中至少1项为600MW及以上煤电项目,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封面或首页、合同签订时间、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2)完工证明性材料:移交交接书等能证明验收完工的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3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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