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全过程创优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金昌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41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全过程创优咨询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甘肃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2.2 项目规模: 2×10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全部咨询服务成果完成之日结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全过程创优咨询服务 (CHDTDZ046/16-QT-41901):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范围:依据国家、行业、华电集团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文件等要求,为本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创优咨询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 : 工程质量管理及标准宣贯培训,完成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文件、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咨询,科技进步成果、专利咨询,工法咨询, QC 成果咨询 ; 工程质量评价咨询及评价,独立形成地基结构、新技术应用、绿色建造等专项评价报告 ; 完成工程质量特色汇报片咨询及制作 ; 进行工程创优专项咨询指导,使工程达到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质量符合性条件。(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过程创优咨询服务】
1.通用资格条件
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1.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专用资格条件:
2.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全过程创优咨询服务合同或工程质量提升、工程质量评价服务合同的完工业绩,且其中至少有1个项目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封面或首页、合同签订时间、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2)完工证明性材料:移交交接书等能证明验收完工的扫描件)。
2.2 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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