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全过程工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
青海
(招标编号: CHDTDZ011/21-QT-035 )
一、 招标条件
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全过程工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
2.2 项目规模: 本期建设2×660MW 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本期工程创优复审等验收工作通过结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全过程工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 (CHDTDZ011/21-QT-03501): 工程基建全过程中档案收集、整理、组卷、归档、过程资料流转、图纸(设计院图纸及设备厂家图纸)的分发、设备资料的开箱验收、分发资料、台账建立、档案归档等工作;基建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工作;基建档案和工程达标创优迎检和咨询指导工作等。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体系,协助整理 ( 含数字化)公司本部自成立以来全部档案(除会计档案、人资档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过程工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个火电项目全过程档案管理服务业绩(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出合同关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范围、合同双方签字页等关键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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