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斗轮机无人值守改造招标公告
山东
-济南市
(招标编号: CHDTDZ001/23-QT-169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斗轮机无人值守改造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莱城发电厂厂区
内 。
2.2项目规模: 4×300MW燃煤机组 ,煤场两台MDQ1000/1500-50
门式斗轮堆取料机。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4年 11 月 15日 -202 5 年 1 月 15日,
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斗轮机无人值守改造 (CHDTDZ001/23-QT-169201): 改造两台门式斗轮堆取料机控制部分,搭建一体化软件平台,在该平台下实现煤场动态监测、堆取料自动化运行。同时将料堆三维数字模型和斗轮机自动化相融合,打造无人化的全自动智能堆取料作业系统,实现斗轮机无人值守自动运行、远程监控中心手动应急操作、司机室集中操作和机侧就地检修操作四种运行方式,配备激光扫描盘煤系统,能实现存、取影像扫描等功能,并将 A 斗轮活动梁升降卷扬驱动改造为变频驱动。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物资采购、供货及安装、施工、调试及技术服务等均包含在内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斗轮机无人值守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的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斗轮机无人值守改造投运业绩,其中至少具有1项国内火电机组煤场门式斗轮堆取料机无人值守投运业绩,运行良好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或总包方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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