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
(招标编号: CHDTDZ011/21-QT-037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项目 工程质量检测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青海省格尔木市
2.2 项目规模: 2×6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部机组投运后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工程质量检测 (CHDTDZ011/21-QT-03701): 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按照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现场阶段性验证抽样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试验、电气试验等检测试验)。各个阶段质量检测按照要求做好现场服务,分为以下检测:首次质量检测、地基处理质量检测、主厂房主体结构施工前质量检测、主厂房交付安装前质量检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检测、汽机扣盖前质量检测、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检测、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质量检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检测、环保工程脱硫防腐前专项质量检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相关标准及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质量检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同时具有以下两条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以下2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权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个600MW级及以上火电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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