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贵港2024年-2025年(半年期)粉煤灰销售(A标段)招标公告
广西
-南宁市
(招标编号: CHDTDZ038/19-XS-00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副产品销售类班车)贵港2024年-2025年(半年期)粉煤灰销售(A标段) 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南宁
2.2 项目规模: 按 项目实际规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2024 年 -2025 年(半年期)粉煤灰销售 (A 标段 )(CHDTDZ038/19-XS-00101):2024 年 -2025 年(半年期,暂定 2024 年 10 月 16 日开始,具体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粉煤灰销售(总产量的 40 ,预估数量为 6 万吨,最终以实际产量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2025年(半年期)粉煤灰销售(A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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