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电榆横电厂入厂、入炉煤检测设备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陕西
(招标编号: CHDTDZ125/17-QT-086 )
一、 招标条件
陕西华电榆横电厂入厂、入炉煤检测设备升级改造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
2.2 项目规模:2×66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施工工期为60天,施工完成后30天内完成系统调试及性能试验,系统调试及性能验收合格后15天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开工日期及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陕西华电榆横电厂入厂、入炉煤检测设备升级改造 (CHDTDZ125/17-QT-08601):1. 对榆横电厂入炉煤中部采样机进行升级改造 2 套,改造后具备与皮带联起联停、单带单采单制、采样参数设置、采样记录自动上传功能,并加装样品自动打包封装装置;
2. 入厂、入炉煤化验室采购 1 台环保型混合缩分机、 1 台往复筛分机、 2 台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1 台锤式破碎缩分机、 1 台对辊破碎机、 3 台自动测硫仪、 3 台全自动工业分析仪、 1 台煤灰熔融性测试仪、 3 台水分仪, 3 台量热仪、 2 台电子天平、 4 台实验室工控机、 1 台色谱仪、 1 台击穿电压、 1 台微水仪、 1 台酸值测定仪、 1 台开口闪点仪、 1 台泡沫特性仪、 1 台破乳化度仪、 1 台酸度计等。
3. 升级改造东侧轨道衡传感器、信号放大器、传输设备、电脑及称重软件(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华电榆横电厂入厂、入炉煤检测设备升级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方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方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为所供设备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
8.业绩要求:投标方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火电厂、厂矿及化工企业煤炭验收设备的生产、销售(同一合同内包含皮带采样机、智能封装系统、制样设备、化验设备)或安装施工方面的业绩3项以上,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及签字盖章页、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范围等内容,必要时附技术协议)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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