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义和塔拉风电场发电机维修项目(24个月)招标公告
内蒙古
-通辽市
(招标编号: CHDTDZ163/17-QT-050 )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义和塔拉风电场发电机维修项目(24个月)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义和塔拉风电场。
2.2项目规模 :义和塔拉风电场5台金风GW77/1500直驱机组,共计0.75万千瓦。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730天) 。
2.4 招标范围 : 义和塔拉风电场5台金风GW77/1500直驱机组发电机维修,服务期限为24个月,合同期内义和塔拉风电场机组发电机维修及往返运输服务,同时负责发电机的组装工作并提供专用吊装工具。同时投标方应在合同期内常备一台适用于GW1500/77金风直驱机组发电机备机。(详见技术规范)。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1)义和塔拉风电场发电机维修项目(24个月)(CHDTDZ163/17-QT-0502):义和塔拉风电场5台金风GW77/1500直驱机组发电机维修,服务期限为24个月,合同期内义和塔拉风电场机组发电机维修及往返运输服务,同时负责发电机的组装工作并提供专用吊装工具。同时投标方应在合同期内常备一台适用于GW1500/77 金风直驱机组发电机备机。(详见技术规范)。 2024 年 11 月 1 日 -2026 年 10 月 30 日( 728 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义和塔拉风电场发电机维修项目(24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直驱风电机组发电机维修业绩,并提供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业绩要求。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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