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4、应答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应答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实施完成的300MW及以上机组制粉系统施工或维护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或主要工程量、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应答。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谈。 8、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9、应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0、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