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煤矿两臂锚杆机购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84/16-SB-044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隆德煤矿两臂锚杆机购置设备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黑龙沟村 。
2.2项目规模: 1000 万吨 / 年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 2 个月内完成供货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隆德煤矿两臂锚杆机购置 (CHDTDZ084/16-SB-04401): 购置 2 台两臂液压锚杆钻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隆德煤矿两臂锚杆机购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为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生产厂家。
8.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所投产品的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的整机“MA”标志证书(若处于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台液压锚杆钻车不低于2个钻臂的销售合同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供货范围、数量、签章页等内容,同时需提供已完成相应合同业绩且盖有用户公章的运行证明或验收证明或全额结算发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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