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附属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49/17-QT-027 )
一、 招标条件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附属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2 项目规模: 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占用场地附属建筑物拆除施工(包括职工食堂、体育馆等建筑(含建筑物基础拆除),具体拆除建筑物明细表及图纸单独成册)。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标段工程计划2025年工期105天,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2026年拆除建筑工期60天,以业主安排为准(2026年拆除资产需得到招标方上级批复后才可动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附属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 (CHDTDZ049/17-QT-02701): 660MW “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占用场地附属建筑物拆除施工(包括职工食堂、体育馆等建筑(含建筑物基础拆除),拆除建构筑物建筑面积约 5.4 万平方米,拆除建构筑物建筑体积约 25.7 万立方米及附属区域挡风墙、围墙长约 2.3 公里;新建施工区封闭管理所需的围墙、硬质围栏等约 1.3 公里(具体拆除新建建筑物明细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属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未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主要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提供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建(构)筑物(合同内容可包含附属设备)拆除工程施工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2.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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