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谈公告”中“十、项目报名及竞谈文件的获取方式”,请按流程报名,如有问题请联系、,否则报名失败后果自负) 1.通用资质条件 1.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1.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含省级及以上电力行业)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交易的处罚期间以及禁止交易名单之内。 1.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竞谈。 1.5供应商不得作为其他报名供应商的分包商参加竞谈。 1.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供应商不得为严重违法失信人(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7在信用中国查询该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8在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该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9在信用能源查询该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2.专项资质条件 2.1.2019年至今,具有金额大于30万的类似业绩3个以上,其中至少一个为200MW级以上电厂业绩(提供的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和联系人号码),未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无业绩。 2.2.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